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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379/01 号法令及其修正案第3 条b) 款框架内获得的税收抵免债券经济部的发展,可用于支付收入、增值税和国内税,作为宣誓申报的预付款或余额,为此目的必须遵守各自的监管标准和要求。本规定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一般决议。同样,在进口业务的情况下,它们可能归因于所得税和增值税付款的取消,以及各自的预扣税和/或看法。E - 关于发行税收抵免债券的信息第9 条.-经济部工业和生产发展秘书处将根据本条规定的任何签发形式,将信息与第1 条中提到的主体准备的原始电子收据相关联。4°,通过名为“工业部咨询-第379号法令”的交易。国家产业政策管理局根据上述秘书处的规定,将向本联邦管理局通报已发行的税收抵免债券清单。上一段提到的信息将使用1400 号宣誓声明表准备,并将包含以下数据: a) 受益人的唯一税务识别代码(CUIT)。b) 奖金类型(识别前缀406 - 前缀名称:“激励制度- 资本货物制造商”)。
第11 条:按照前述条款规定的程序报告的税收抵免奖金金额将由本联邦政府登记为有利于纳税人和/或相关责任方的抵免额,并可用于取 电报号码数据 消第八条所提及的税种所产生的纳税义务。第12,并根据第5,048 号一般决议及其修正案规定的程序获得至少具有3 级安全级别的相应“税码”。[相关内容] 第13 条-税收抵免奖金的估算将在上述“网络”服务中进行,从待估算的奖金列表中选择要应用的全部或部分税收奖金,并输入数据和取消义务的金额。对于进口操作,将归集到托运人的唯一税务识别代00 - 子概计算机系统(SIM) 中创建一个标识符作为付款方式.IV(证券收入),可以在并通过名为“我的海关操作(MOA)”的“网络”服务进行查阅。完成前款规定后,所发生的费用将登记在纳税人的经常账户中,系统将签发相应的操作证明。在任何情况下,债券的分配都不得产生可自由使用的信贷。

第14 条.-税收债券的转让可以一次性进行,前提是转让方满足以下要求: a) 没有欠本联邦政府的债务。b) 未使用或部分分配该奖金。c) 通过第12 条中提到的“税收优惠和抵免管理- 纳税人”服务报告税收债券的销售价格。为此,您必须进入前述服务,选择可转让的凭证并告知受让人的详细信息。系统会开具收据,构成对转账操作的支持。只有以下人员可以是税收债券的受让人: a) 银行实体- 公共或私人- 受关于金融实体的第21,526 号法律及其修正案管辖,或b) 根据第7 号决议附件七中列出的经济活动构成资本货物价值链的公司. 26/22 及其修正案,经济部工业和生产发展秘书处。根据第3,537 号一般决议及其补充文件批准的《经济活动分类表(CLAE) - 第883 号表格》确定的“登记系统”中受让方主要活动的代码,必须与任何详细信息相匹配在上述附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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